Previous Next

适用简易程序警察一人做出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时间:2020-10-12

适用简易程序警察一人做出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治安案件,是可以由警察一个作出处罚的,人民警察作出处罚后要向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交通警察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行政处罚决定都必须适用这一程序。

(1)调查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作出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处罚决定的交付或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之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属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应该被撤销。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治安案件,是可以由警察一个作出处罚的,人民警察作出处罚后要向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