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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房产信息被曝光朋友圈,侵犯隐私权判刑吗

时间:2020-12-20

一、范*冰房产信息被曝光朋友圈

明星是公众人物,其私生活极易被打扰,所以无论是男星还是女星,他们的家人、住宅等信息都是极其重要的个人隐私,对于范*冰和李-晨这样的一线演员来讲更是如此,然而,最近,因为一则微信,有人却把范*冰和李-晨在青岛所购置的千万豪宅的信息给曝光了,信息中不但有两人房产的价值、身份信息,还有房产所在的具体位置,看着就让人为两人未来的生活捏着一把汗。

消息被曝光后,有网友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青岛房管局纪委也介入了调查,结果很快出炉,这位泄露了范*冰和李-晨个人隐私的,竟然是个青岛房产部门的内鬼——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内的一位工作人员。

据青岛国土局和房管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消息称,针对范*冰豪宅被曝光事件,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查询当事人购房信息并发送到个人微信亲友群,现已被辞退。

同时,青岛国土房管局表示,该局将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部门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对范*冰和李-晨深表歉意。

二、侵犯隐私权判刑吗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

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图片、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色情图片,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有关规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三、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