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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官司如何打

时间:2020-12-31

消费维权官司如何打

一、如何把握诉讼时效

1.《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里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包括两种情况,即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

2.对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非侵权损害纠纷,请求赔偿损害的诉讼时效。应当按照“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的规定执行。

二、如何确定被告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销售者为被告。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以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为被告。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服务者为被告;如果该损害是因为服务者使用缺陷产品而造成的,消费者还可以以产品的销售

者、生产者为被告。

4.如果原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发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以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为被告。

5.如果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将该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作为被告。

6.消费者因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将经营者作为被告;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住址的,消费者可将广告发布者作为被告。

三、如何收存和提供证据

消费者应注意收存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后的下列证据。

1.广告说明。

2.票据。

3.合格证。

4、使用说明书。

5.生产日期。

6.保修卡。

7.保修期限证明。

8.商家承诺。

9.警示标示。

另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经营者承担的民事责任

1.修理、重作、更换。

2.退货。退货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二是提供的商品在价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骗性宣传的。

3.补足商品数量。

4.退还货款和服务费。5.赔偿损失。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如果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补救,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加以解决。

(2)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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