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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受过行政处罚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1-01-08

一、盗窃受过行政处罚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因盗窃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后,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应该撤销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对盗窃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后,如果盗窃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的,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不应该用治安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所以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