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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解读-车险

时间:2020-09-11

保险条款解读-车险

车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

(三)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对被保险机动车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车身划痕损失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

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自燃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非驾驶员本人)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驾驶员本人)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机动车盗抢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一些自然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