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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内容是什么

时间:2020-09-11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内容是什么

附加险条款

一、扩展类附加险条款

01.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直接引起意外事故从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2.社团、运动会所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由被保险人赞助、发起或组织的社交活动及(或)娱乐活动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上述赔偿建立在此类事件在其他保单项下无法受偿的基础上,否则本保单只赔偿超过其他保单赔偿限额部分的损失。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3.社交及娱乐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由投保人在营业场所举办之任何社会活动或运动比赛期间所引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在法律上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4.社交娱乐活动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赔偿在中国境内由被保险人组织、负责和运作的有关会议(包括业务培训和研讨会议等)、体育活动、旅游、社交等活动中,被保险人对活动的参加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负的法律责任。

兹进一步明示并同意在本保险单下承诺的赔偿扩展适用于在本保险单期限内,在这些社会娱乐或福利活动中由于与被保险人提供的饮品、饮料或食物有关的原因发生的事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5.社交及康乐会所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由投保人举办的任何社交活动或在康乐会所内活动所引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应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6.被保险人组织的社团、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和外出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福利会所、社团、体育俱乐部或俱乐部的任何独立会员在参加俱乐部(无论该俱乐部是否属于委员会成员)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前提是:

1、这些俱乐部或成员不在任何其它的条款下受补偿。

2、这些俱乐部或成员应该尽其所能遵守、履行和服从上述条款、除外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7.游泳池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所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合格救生员值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08.出国公干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住所在(国家)的被保险人在(国家)以外的地区(美国及其属地以及加拿大地区除外)公干时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此附加险不赔偿由常驻该地区(指住所国以外的地区)的被保险人的分支机构或该机构的当地雇员、或掌握着被保险人代理权力的公司或个人负责的索赔。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9.因公出差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常驻中国员工因公出差至被保险人地址以外地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出差到海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董事及经理人员于保险期限内外在国外进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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