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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信托财产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1-01-24

我国对于信托财产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既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找不到可以推定其所有权归属的相关条文,我国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处于“真空”状态。

相关法律:

我国《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22条及49条规定,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及受益人有权申请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该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为自委托人或受益人知道之日起一年。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