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94题

时间:2020-09-14

94、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本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关于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

B.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的陈述

C.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见证人在场

D.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选项B错误。在故意杀人案中,乙是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拘禁案中,乙是被害人。这里乙的身份不同,收集供述或陈述的要求不同,因此不可以“一并收集”。

选项C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不得少于二人。勘查现场时,应当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