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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53题

时间:2020-09-14

53、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本案中,甲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并将被害人送医,最后也没有发生死亡结果,因此构成犯罪中止。

选项B正确。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本案中,乙没有主动放弃犯罪的意思,其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构成犯罪未遂。

选项C正确。丙因对犯罪对象存在错误认识,误盗仿品,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构成犯罪未遂。

选项D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他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该罪的实行行为是资助行为,行为人完成资助行为,即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