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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责?
时间:
2020-09-29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规定,以下12种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 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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