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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广播电视台广告审查制度

时间:2020-12-27

一、本台所有的广告发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61号令)。

二、明确广告审查员职责和广告审查的相关程序,广告

审查员必须严格按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查需要

在我台播出的广告内容。

三、广告客户需提供相应广告证明文件供广告审查员审

查,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提供相关依据和保证。

四、医疗广告须提供由四川省卫生厅审批的医疗广告证

明,药品广告须提供厂家所在地省级药监局审批的药品广告批文。医疗药品广告不得出现治疗恶性肿瘤、乙肝、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等涉性内容,不得含有包皮包茎、阳痿早泄、阴道炎、宫颈炎、宫颈糜烂等词句,不得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内容。

五、企业招工须出具由劳动局审批的证明文件,学校

招生须出具由教育局审批的证明文件,并出示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播出。

六、严格审查广告的制作质量和整体效果。认其不致

引起消费者误解,确保全台节目的播出质量。

七、广告审查员对广告审查后,按要求填制广告播出审

查表,报广告中心主任把关批准,经分管台长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安排播出。

八、此规定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由遂宁市**电视台负责解释。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