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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填写介绍

时间:2020-09-17

起运港:填写货物起始发出,并在其后途经地不再发生商业交易的国家或地区。录入3位或4位正确的港口代码,可以为空。

抵运地:录入5位正确的国内地区代码,可以为空。

货主单位:向海关进行舱单申报货主的详细单位名称。该项数据必须填写!

卸货地点:录入5位正确的国内地区代码,可以为空。

货物名称:用汉字输入进出口货物的全称。

进口日期:录入8位数字,格式是年年年年月月日日。(YYYYMMDD),必须符合历法,否则不予通过,回车则为当日日期。

申报关别:录入四位正确的申报所在地海关的代码,根据《关区代码表》确定。

件数:货物的总件数。

包装:货物的包装式样如袋、箱、捆、包、桶等。

毛重:提单中对应集装箱数的总重量,(单位固定为‘公斤’)。

体积:提单中对应集装箱数的总体积,(单位固定为‘立方米’)。

集装箱数:每一个提单所对应的集装箱的数量。

合同号:进口货物的合同或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币制:录入三位正确的币制代码,程序显示币制名称;如果货物总值项为0,则币制项必须为空。

货物总值:进出口货物的总价值。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我国《海商法》第73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注重事项

托运人,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假如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也可照办。

收货人,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或"凭指示";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凭收货人指示"或"凭银行指示"。

被通知人,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假如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具体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假如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具体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