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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事仲裁范围包括了哪些

时间:2020-09-17

我国海事仲裁范围包括了哪些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

2、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

4、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争议,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所发生的争议;

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争议;

6、货运代理,无船承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集装箱的运输,拼箱和拆箱,快递,仓储,加工,配送,仓储分拨,物流信息管理,运输工具,搬运装卸工具、仓储设施、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造、买卖或租赁,物流方案设计与咨询,与物流有关的保险,与物流有关的侵权争议,以及其它与物流有关的争议;

7、渔业生产、捕捞等所发生的争议;

8、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对于我国海事仲裁范围这个问题大家就要知道其中的规定,才能依照法律规定来提起诉讼,大家对此都清楚了吧,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