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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船作业受伤不给赔偿,船员可以去地方法院起诉吗

时间:2020-09-17

一、出船作业受伤不给赔偿,船员可以去地方法院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做出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从事船舶海上运输的船舶所有人和船员之间,有的签订了劳务合同,有的通过劳务输出方式,由劳务中介和船舶所有人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问题,船员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据这一司法解释,从雇佣关系的角度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船员工伤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

1.(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出院证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结论,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不服认定决定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决定书》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6.发伤残证.

(三)、申请劳动仲裁:

1.《工伤待遇赔偿申诉书》3份《工伤认定决定书》3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3份

2.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出院证明复件2份住院病历复印件2份伤残证复件2份

3.开庭审理

4.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

5.如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可以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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